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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会

来源: 时间:2016-01-19 作者: 部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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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县住建局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会,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检查组一行成员,对住建局进行了检查考核。住建局领导班子、机关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基层“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和群众代表一同参加。
        住建局局长、党委书记沈华东代表局党委汇报了住建局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基层党建工作。
        今年以来,住建局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委首要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县住建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并与基层党支部、机关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26份,将廉政建设责任传导到基层和各岗位,实现“两个责任”全覆盖。定期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中层干部集中学习,开展了“学习伟人周恩来、践行‘五德’做表率”活动、开展廉政党课及道德讲堂5次,开展警示教育及法庭旁听2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三心”行动、“红五月”活动,通过送法进工地、走访慰问、党员干部进社区等活动,让党员干部与群众心连心,加深对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的认识,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基础。
        持久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制定完善了内部审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差、项目经费拨付、固定资产管理、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专项清理工作,对两起违规滥发奖金行为实施了问责和通报;及时清理办公用房和整治公车私用;实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过民主讨论、集体研究决定;按照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暂行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资金和工程项目建设;将行政许可及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处罚依据、服务承诺、“三公”经费等事项在局网站、党务公开栏以及县政务服务窗口进行全面公开。局主要领导定期到下属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与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13人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住建业务工作同步部署研究、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考核;局党委对14名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实施了问责,其中对违反作风建设的6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8名干部进行问责。
        在党风廉政标准化建设方面,根据住建局工作特点,制定了《县住建系统权力公开运行监督制约实施办法》。按照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专项资金、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分类划分;从工程招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四个阶段实行全程监督。在“两为”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方面,对照“五项权力清单”,对12项行政许可事项、22项事业项目、132项行政执法项目,编印出台了制度,将职责清单、权力清单、流程清单、收费清单、制度清单汇编成书,公布发放到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服务对象手中;对住建领域相关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精简;对任职时间较长、群众反映强烈、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21名中层及重热点岗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
        作为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沈华东还汇报了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履职情况。
        检查组一行充分肯定住建局党委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成效,对住建局党委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通过高位介入、高位推动,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真正把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具体的担起来、落下去。二是突出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纪党规挺在最前不动摇,坚持加强作风建设不懈怠,坚持深化权力制约监督不放松,坚持“零容忍”严惩腐败不手软,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三查”机制,突出责任追究重点,善于运用多种问责方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纪律为准绳,坚持依法严格问责,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以高度的政治性,自觉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以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转自金湖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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