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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职等你来!快点加入我们吧!

来源: 时间:2020-07-24 作者: 部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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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全县村(社区)干部和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一批兴村专干、助企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考计划
 

招考条件
  1. 报考兴村专干岗位,高校毕业生要求全日制大专或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考),本人或父母须具有报考镇街户籍;退役士官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考),本人须具有报考镇街户籍;能人大户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考)、有创业项目且投资总额不低于30万元,本人须具有报考镇街户籍。
  2. 报考助企专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或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考),中共党员,不限户籍。
  3. 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党政纪处分或者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 存在“村霸”或者涉黑涉恶的。
  3. 因违纪违法正在被相关部门处理的。
  4. 其他不适宜作为工作人员的情形。
  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招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兴村专干、助企专员公开招考按照岗位实际招考人数1:2的比例开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考生报名时请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及复印件、户籍证明等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本人1寸免冠照片2张。退役士官考生报名时另需提供政审表复印件、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等材料。能人大户考生报名时另需提供创业项目证明等材料。助企专员考生报名时另需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
  报名时,需填写《金湖县兴村专干、助企专员公开招考报名表》、签订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承诺书。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
  考生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1. 兴村专干考生报名地点:
  黎城街道党工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8360920140,15152833336
  戴楼街道党工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5896182580,18901403508
  金北街道党工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8752341840,13905232744
  金南镇党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3776706411,13813315095
  塔集镇党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8852302066,13813333093
  银涂镇党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5052698177,18015180233
  前锋镇党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9816462796,15152830507
  吕良镇党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8861002686,18888122221
  2. 助企专员考生报名地点:
  黎城街道党工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8888125328,18360920140
  (二)笔试
  考生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党建业务、涉农涉企政策等。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2020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在金湖党建网上公示。
  (三)面试
  1. 面试人选的确定: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考人数2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考人数之比不足2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 面试安排: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 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4.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考程序。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总成绩在金湖党建网上公示。
  报考兴村专干岗位考生,同等条件下,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优先。
  (五)考察(政审)
  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名单。考察(政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各镇街党(工)委、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县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实施。
  (六)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金湖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考察(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考生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行一次性递补。
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由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首次聘用期满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工资按本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兴村专干在镇街相关单位挂职锻炼的,按照同等岗位镇聘人员待遇执行;到村(社区)任职的,按照《关于提高全县涉农村(居)干部待遇的实施意见》(金办发〔2018〕8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助企专员按照用人单位编外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本简章由中共金湖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金湖县委组织部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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