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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婚丧喜庆事宜 优化干部作风

来源: 时间:2014-08-08 作者: 部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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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所有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仅结婚、丧事可以按照程序申报办理,但客人必须严格控制在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范围内,生日、升学、入伍等事宜一律不允许操办。”

日前,塔集镇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金湖县关于严格规范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并迅速贯彻落实。

会上,该镇以近期发生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例为与会人员敲响警钟,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金湖县关于严格规范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在操办酒席前一周,申报所操办酒席的时间、请客范围并予以备案,要求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接受监督;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广泛宣传,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形成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全面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同时,镇、村干部违反《暂行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礼品,一律没收。对违反《暂行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谢维洲 薛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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