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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再次荣获“江苏省文明城市”称号

来源: 时间:2018-01-19 作者: 程冰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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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县文明办获悉,我县成功获评“2015—2017年度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和科学发展水平的综合奖项,是目前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荣誉和城市品牌。省文明城市每三年为一届,我县自2009年以来,已连续三届被省文明委评为“江苏省文明城市”。

 近年来,我县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围绕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日益浓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群众在文明创建中获得感显著增强。本次表彰也是对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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